西方兒童經濟意識教育

歐美的教育專家認為兒童應從3歲開始主要教理財知識,並制訂了各年齡階段教育計畫:
3歲:辨認錢幣,認識幣值、紙幣和硬幣。
4歲:學會用錢買簡單的用品,如畫筆、波板糖、小玩具、 小食品。最好有家長在場,以防商家哄騙小孩。
5歲:弄明白錢是勞動得到的報酬,並正確進行錢貨交換活動。
6歲:能數較大數目的錢,開始學習攢錢,培養「自己的錢」意識。
7歲:能觀看商品價格標籤,並和自己的錢比較,確認自己有無購買能力。
8歲:懂得在銀行開戶存錢,並想辦法自己掙零花錢,如賣報、給領導買小物件獲得報酬。
9歲:可制定自己的用錢計畫,能和商店討價還價,學會買賣交易。
10歲:懂得節約零錢,在必要時可購買較貴的商品,如溜冰鞋、滑板車等。
11歲:學習評價商業廣告,從中發現價廉物美的商品,並有打折、優惠的概念。
12歲:懂得珍惜錢,知道來之不易,有節約觀念。
12歲後,則完全可以參與成人社會的商業活動和理財、交易等活動。

由上述計畫可看到,西方社會對兒童的經濟意識教育比較看重,這與西方社會商品經濟發達有關。為此,我們可得到以下幾點啟發:
(1) 金錢和日常生活密不可分
兒童對錢產生的興趣早於認識其他事物。父母只要帶兒童逛幾次商場,錢的用處便牢牢樹立在孩子心中。
(2) 金錢的知識與品格教育有緊密聯繫
孩子懂得錢應該經過勞動賺得後,便產生愛惜及分享金錢的心理, 引發儲蓄行為,避免浪費。本港很多學生對金錢毫不珍惜,任意揮霍浪費,與缺乏理財教育有關。
(3) 兒童懂得節約金錢,計畫開支,養成良好習慣
將來長大後,有助於他們從事財會經濟工作。美國洛克菲勒財團的創始人洛克菲勒在童年時代,祖父每週給他10美分零用錢,到週末檢查是否增加,迫使小洛克菲勒到街頭賣報,養成勞動賺錢的觀念。
今天看來,小洛克菲勒的童年不僅對他日後成為商業巨頭有很大意義,而且對世界上兒童經濟教育也有借鑒意義。